各科室:
根据院教务处及我部教务科工作计划的安排,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12月中、下旬进行,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1、2021年12月13日—17日进行考查科目考试;
3、2021年12月18日—26日进行考试科目考试。
二、巡考与考务
1、巡考组
组 长:王传贺
副组长:任学超 袁伟 鲍鑫
2、主考、考务
主 考:张亚
副主考:张辉 孙杰军
考务组长:韩冰
考务副组长:吕春杨
成 员:杨洁 严萍 钟继刚 杜云鹏
3、纪律监督组、安保
纪律监督组长:王伟
安保:耿志刚
三、试卷拟定
1、上述科目(除考查科目外)每门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份试卷(含标准答案),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送交教务科,以便安排打印。
2、试卷内容: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,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力求覆盖广,题型多样,难度适中,并在题型和考查内容方面有所突破。要求每份试卷总分为100分,可在100分钟内完成。
四、阅卷及成绩报送
1、考试结束后进行阅卷,阅卷采取流水作业形式。
2、阅卷后各任课教师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考试成绩及教师手册送交教务科。
五、考前教育及考试纪律
1、组织好监考教师的培训,严明考试纪律,加强监考力度。
2、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专题的考风考纪教育,组织学生学习《考场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以树立良好的考风、学风和校风。
3、参与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,做好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和保密工作,切实抓好考风考纪,对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。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违纪、舞弊事件调查处理和结果报至教务科。
4、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考试,应履行请假手续办理缓考,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,视为旷考,不准参加补考。
六、查分、补考
查分及补考由教务科统一安排。
学生如需查分,由辅导员统计好,于2022年3月7日—11日以班级为单位送到教务科办理,逾期不予办理。
补考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说明
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、考场和监考的安排另行通知。
2021年11月18日
2021~2022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.doc